教育部人事司日前印發(fā)通知,要求各地做好2016年度“長江學者獎勵計劃”人選推薦工作。根據通知,高?,F職校領導不得推薦。
記者了解到,除高?,F職校領導不得推薦外,特聘教授、講座教授項目還規(guī)定青年學者項目入選者不得推薦,國家“千人計劃”(“青年千人計劃”除外)入選者不在支持之列。青年學者項目規(guī)定國家“千人計劃”入選者不在支持之列。
2016 年度“長江學者獎勵計劃”學科分組,自然科學、工程技術領域分成數學力學組、物理學組、化學科學組等16組,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分哲學組、法學組等7組。
《通知》要求嚴格審核把關。各有關部門和高校要按照“誰推薦、誰負責”的原則,明確招聘遴選程序,嚴把人選質量條件,切實做到好中選優(yōu)、寧缺毋濫。
《通知》還要求,各高校推薦的特聘教授人選中,直接從校外(海外)招聘及近三年回國的人選應不少于20%。鼓勵東部地區(qū)優(yōu)秀人才到中西部及東北地區(qū)高校應聘,東部地區(qū)高校不得到中西部及東北地區(qū)高校招聘人選。
“長江學者獎勵計劃”是國家重大人才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,與“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”、“青年英才開發(fā)計劃”等共同構成國家高層次人士才培養(yǎng)支持體系。